第九章
离婚案件开庭那天,外面下着大雨。
顾砚舟没有争夺财产,也没有再不同意离婚。
他当庭承认对我实施暴力,并自愿接受刑事案件后续调查。
法官问他是否还有陈述。
他沉默了很久。
“有。”
顾砚舟看向我。
“苏晚没有陷害过苏晴。”
“所有伤害,都是我在没有查清事实的情况下施加给她的。”
“她不原谅我,是应该的。”
我没有回应。
走出法院时,沈知衡替我撑开伞。
顾砚舟站在台阶下,没有靠近。
保护令仍然有效。
他隔着十几米看着我,雨水很快打湿肩膀。
“苏晚。”
我停下脚步。
他手里仍然拿着那只旧首饰盒。
“我不会再打扰你。”
“这枚戒指,我会交给律师封存。”
“它本来就属于你。”
“它不属于现在的我。”
顾砚舟的手缓缓垂下。
我转身走进雨里。
身后传来他压抑的声音。
“我这一辈子,只爱过你。”
我没有回头。
“爱过,不代表没有伤害过。”
“顾砚舟,我不能拿剩下的人生,等你下一次认清谁更重要。”
离婚判决很快生效。
这一次,不需要他同意。
苏晴的刑事案件随后开庭。
几个参与侵犯的男人指认,是她用钱和偷拍视频作为条件,指使他们伤害我。
云端录像、手表录音、转账记录、伪造病历和字迹鉴定,形成了完整证据链。
她在庭上哭着说:
“我只是太爱顾砚舟。”
“我怕姐姐抢走他。”
我隔着旁听席看她。
“他从来不是你的东西。”
“我也没有义务把任何人让给你。”
“你毁掉我的孩子,不是因为爱。”
“只是因为你习惯了抢。”
苏晴最终为教唆犯罪、故意伤害、伪造医疗材料等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顾砚舟也因非法拘禁、暴力伤害及其他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
顾家的公司受案件影响,股价大跌。
他变卖股份和房产,用于赔偿和支付法律责任。
那不是赎罪。
只是一个成年人,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
宣判结束后,我没有再见他们。
返回康复中心的路上,沈知衡问我:
“还难受吗?”
我看着窗外。
“难受。”
他没有劝我忘记。
只把车开得更稳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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